刘晓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安全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您的建议反映了我市食品加工业及小作坊生产许可和日常监管中的部分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分析研究原因,探索解决问题途径,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 我市现行的食品生产许可监管体制
按照国家放管服政策,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生产许可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乳制品、白酒两项涉及国家产业政策食品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许可,其余种类食品生产许可权限已全部下放到县(区)局;按照《省“三小”条例》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县级局负责生产许可,而大多数的县区局将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许可委托给镇办所实施。我市目前没有乳制品生产企业,白酒生产企业仅有白河逸酒酒厂和泸康酒业有限公司两家。按现有食品生产许可政策,食品加工小作坊应该对新投产和停产恢复生产后的首批食品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对小作坊日常生产食品现行法律、法规未做出厂检验方面的要求。
二、县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和生产许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和许可中存在的问题。在市局组织的督查中我们发现,乡镇市场监管所在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草率许可的问题。反映出基层市场监管所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监管人员主要精力用于中心工作,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监管人员流动性大,监管业务不熟,造成了在小作坊许可的过程中出现选址不当、日常监管缺失等问题。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和许可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县区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在食品生产日常监管工作中,依然存在监管水平层次不齐,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监管人员到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不能及时、准确发现企业生产中存在的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等隐患。面对近年来出现的增加市场主体和食品生产许可认证(换证)目标任务,各县区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放松许可条件的现象。
三、面对上述存在问题,我局采取的措施和所作的主要工作
(一)在小作坊许可和监管方面所作的主要工作。一是将“三小”规范提升列入年终目标考核任务,连续三年持续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2016年在汉阴县召开了“三小”规范提升现场会,连续三年将“三小”规范提升列入年终目标考核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在现有体制和机制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给县区监管部门和基层所传导监管压力,避免基层出现监管空白和监管缺失;二是通过现场观摩培训和业务培训考核等形式,不断提升县区局食品生产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和小作坊业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三是通过法治监督意见书的形式禁止县区局将白酒、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小作坊许可权限委托镇(办) 市场监管所实施。
(二)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许可和监管方面所作的主要工作。一是按年度组织开展食品生产许可督查工作。针对县区监管部门在行政许可中存在的受理资料审查把关不严、现场核查把关不严、重申证验收、轻日常生产管理等问题,每年组织开展食品生产行政许可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系统内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二是通过现场观摩、交流学习、培训考核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县区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三是通过季度督查、年终考核不断强化县区局和镇办所的监管责任意识。
四、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的打算和措施
(一)夯实基层基础,理顺监管机构。按照《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2号)和《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8〕114号)等文件要求,积极协调,争取尽快理顺县以下监管机构,将镇(办)市场监管所作为县市监局的派出机构,实现县以下垂直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小作坊许可把关不严、日常监管空缺等问题。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解决了基层监管机构、机制的问题,也就解决了人员流动快、业务工作没人管的问题。有了稳定的监管人员,就要着手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县区局和基层镇(办)所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国家食品安全政策、标准在基层能够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抽检,加大办案力度。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按照风险等级合理划分巡查频次,夯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引入信用监管机制,加强执法办案的力度,加大被监管对象的违法成本,树立合法经营、守法经营新风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何勇 联系电话:3283406 13186271063)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