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静委员:
首先感谢你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你提出的《关于设立农产品检验机构提案》的具体内容,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你报告如下:
一、接到你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落实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科室认真研究提案内容。我们认为你提案针对性强,我市有资质的农产品检测机构确实很少,不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
二、按照我局的工作职能,我们主要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认定,以及对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数据正确、科学、公正。
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自愿性的,而且面向社会公开,对任何个人、组织一视同仁,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都可以申请资质认定。
四、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163号局长令)的规定和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标准要求,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由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机构申请,经过有资质的专业评审专家评审,才能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
以上答复希望您能满意,也希望您能继续支持和关注我市的检验检测事业的发展。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8日
(联系人:易宁,联系电话:1829153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