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等8类食品6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2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点2批次;肉制品16批次;食用农产品12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饮料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安康市白河县白河县城关镇吉康餐饮店出售的黄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117mg/kg║,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