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 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备 注 |
1 |
安市监处字[2019]药01号 |
安康市恒济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劣药小儿咽扁颗粒案 |
安康市恒济医药有限公司 |
魏泽社 |
经营劣药小儿咽扁颗粒。 |
没收违法所得180.4元;免于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自动履行 15日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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