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严防特殊管理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近日,岚皋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县级医疗机构3家,乡镇卫生院17所,药品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34家。重点核查了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含可待因复方口服制剂、曲马多药品的管理销售情况。检查结果表明:该县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2家县级医疗机构,购进渠道合法,建立了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药品实行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专账记录,账物相符;各零售药店做到了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柜陈列,张贴警示语,建立并留存特殊药品销售记录,无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情形。
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了各经营单位负责人为特殊药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提高了特殊药品经营和使用者的安全意识,严防药物滥用和流弊事件的发生,保证特殊药品的合法、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