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林业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一、各地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全面实施封控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二、全市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
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存在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安康市林业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