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0-02-17 15: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15-8951861)。

一、概述

2019年,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依托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发布本地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信用信息,及时公布本部门计划规划、业务统计数据等情况,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开通网上注册大厅,方便办事群众网上办理各类业务,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提档升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等方面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维护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主要措施有: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各个具体的相关科室、明确责任人,提高全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

(三)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相关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则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四)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应对能力。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习,认真对待每一份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审查、及时交办、按时回复,慎重稳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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