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要闻动态 > 工作动态 > 正文内容

市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特殊药品专项检查

作者:翁莎 更新时间:2020-04-07 11:00

为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规范特殊药品经营、使用行为,严防特殊药品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省药监局和市禁毒委工作部署,制定印发《安康市加强特殊药品管理暨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从今年4月至明年3月,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

这次专项检查重点对全市特殊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全链条的监督检查。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芬太尼类药品、美沙酮、第二类精神药品重点进行合规性检查;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特殊药品购销渠道、购买方资质审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以及购销数据在特药信息网上报送等情况;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购进渠道、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凭处方销售规定的执行情况,包括毒性中药和罂粟壳、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药品是否专柜陈列,是否有“凭身份证购买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每人每次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包装”的警示语等;对医疗机构主要检查特殊药品的购进和出入库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处方用药管理等。

《方案》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检查,查找风险隐患,堵塞管理漏洞。要加强与当地公安、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行为的,应当依照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应当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向同级卫健部门通报。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