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利县供水公司等5家企业(街区)被授予2019年度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街区)称号,平利县联通公司等25家市场主体荣获2019年度县级放心消费单位称号。
据悉,近年来,平利县市场监管局坚持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改变“消费者—消协—企业”传统消费维权模式,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采取三项举措破解消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热潮。
健全企业机构,转变经营意识。该局广泛开展创建动员,精心培育申报企业,引导企业树立 “消费者至上”的经营意识,指导规范企业建立健全放心消费创建机构,加大认证认可力度,提升生产工艺流程,改善企业服务质量,帮助企业以优良的质量、优质的服务赢得消费者认可。
实行企业承诺制,增强企业自律。引导企业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诚信计量”“世界标准日”的宣传活动,与参与申报的企业(街区)签订放心消费承诺书,对社会公开承诺事项,促使企业将放心消费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自觉做到提升产品质量、优化服务模式、遵守法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消费纠纷的产生,确保消费者买的放心。
优化调处机制,提升维权水平。在创建过程中,指导企业完善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体系,落实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承诺,并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新模式,督促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延伸消费维权网络,使消费者及时就地接受维权服务,第一时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将消费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据统计,2019年度,由各消费维权服务站自行处理调解的消费投诉共计150余件,通过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有效提升了平利县消费维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