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发布《关于3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及《关于停止销售4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为进一步净化石泉县化妆品经营、使用市场,5月份以来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排查不合格和假冒化妆品。
排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并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化妆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规定、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执行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等进行了检查,并随机抽取在售的染发膏(霜)和防晒产品,查看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等关键信息。对检查发现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已过期、未按要求建立化妆品进销货台账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改正。
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32家,出动执法人员83人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同时,执法人员结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对现行化妆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