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依据安康市财政局对我局2013年部门预算批复情况(详见安财预【2013】35号《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级单位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现将我局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市工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
(六)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七)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相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八)负责依法对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
(十二)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招商建设2个专业市场(机电、水暖器材)。
2、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3、优化审批流程,强化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新增省级著名商标5件。
4、推进“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和12315“五进”工程,促进城乡维权均等化。
三、部门基本情况
安康市工商局2013年编制人数为85人(含高新分局,下同),实有人数85人,退休人员18人。内设政办科、法规科、市场科、商标广告科、企业科、注册分局、经检支队、食品科、督查科、基层工作科等科室。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市工商局和高新分局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人员经费按市编办及市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85人,退休在册人员18人。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安康市本级单位2013年部门预算》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年度收支预算平衡。
五、2013年预算收支情况
市工商局和高新分局2013年收入预算为699.059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89.0594万元,行政事业收费收入110万元;支出预算为699.05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7.3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27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4万元,上解财政支出110万元。
六、预算安排指导思想
2013年全市工商系统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挥财务部门的服务保障作用和监督管理作用。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严从紧安排预算,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改革和创新财务管理工作,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做出新贡献。
附:收入预算总表;
一般预算拨款支出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