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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工商局严查不法游商为群众追回损失

作者: 更新时间:2012-10-25 09:13

 

    1017,有群众电话向石泉县工商局后柳工商所投诉举报,称其在石泉县后柳镇金齐村从一外地商贩购买10床棉被回家后,发现棉被里面的棉花颜色发黑、质感极差、散发异味,并称该商贩可能暂未离开,请求工商部门帮助退货,追回损失。

    据此,后柳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巡查,在后柳镇中坝路口发现投诉人所称商贩,遂按照程序暂扣其运输工具及剩余5床棉被,要求当事人到工商部门接受调查,并通知投诉人前来接受调解。经查,该商贩系重庆某县人,来后柳镇贩卖棉被两天,已售出15床,获销货款1650元,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售棉被确如投诉人所说,涉嫌“黑心棉”。

    经调解,当事人李某主动退还投诉人1200元购货款。对当事人无照经营及涉嫌贩卖“黑心棉”的行为,该所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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