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正值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颁布施行,李克强总理对消费维权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新一届中消协理事会会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担任,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消费维权工作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对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消费者适应消费新常态,提高维权意识,动员社会各界携手共治,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广大消费者畅想消费。我局于3.15当天在安康主城区白天鹅广场牵头举办了系列大型宣传活动,市工商、质监、商务、环保、消协、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以及汉滨区工商局、消协等部门和30余家企业参加活动,市人大、市政府对本次活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贤平在市工商局局长王传杰、副局长申林斌、副调研员王化雨以及市质监等部门领导陪同下,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宣传咨询活动。当天的活动体现四大特点:一是场面宏大、氛围浓厚。广场正前方是大型喷绘背景: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康市消费者协会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展示今年活动主题:携手共治,畅想消费。背景后面是企业一组垂挂式宣传条幅,主席台下是工商等部门宣传咨询和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台,30多家企业宣传展示台在两边一字排开,标牌统一,整齐规范,高峰期活动现场人头攒动,氛围热烈。二是活动丰富多彩。我局制作十面大型展板,全面展示了李总理重要批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亮点、2014年消费维权工作和今年的工作目标计划;制作《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全文音频,在广场不间断播出,城区活动现场周边20余家led屏滚动宣传消费维权标语。仅工商机关印制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商事制度改革等宣传资料20余种,近4万册(页),在现场发放。我们还整理发布了2014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为工商干部提供办案借鉴,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具体生动的维权案例。三是媒体主动加入宣传行列。安康报、华商报作专版宣传,内容涵盖6个方面,包括李总理重要批示、今年消费维权工作重点、消费者的9项权利、经营者的14项义务以及消协的8项公益性职责。安康电视台发表我局领导专题电视讲话,安康电视台、安康教育台、安康广播电台、安康报、华商报等媒体都作了现场报道。四是现场咨询投诉效果好。很多群众拿到我们发放的宣传资料说:你们发的这资料好,拿回去学了,也知道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了。短短两个多小时,发放资料万余份,现场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受理投诉举报6起。
当日,市人大廖贤平副主任、市局王传杰局长等领导还检查指导了工商高新分局在安康高新区开展的宣传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