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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荣获“无传销城市”荣誉称号

作者: 更新时间:2018-01-11 18:06

日前,省打传办会同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综治办综合认定并报请省政府同意,授予我市为陕西省“无传销城市”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以创建“无传销城市”“无传销县区”“无传销社区”为抓手,始终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将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打传领导机构及机制建设,探索实施了“防、控、打、创、教”五字工作法,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工商、公安、综治为主,各方联合行动,发动群众参与,舆论积极推动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市11个县(区)均创建为“无传销县区”,创建率100%; 1874个社区(村)创建为“无传销社区(村)”,占总数99%。市、县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全市相继组织开展了“全市打击传销2016-风雷行动”、“全市打击传销2017-秦风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消费投资等为幌子实施传销违法活动和多层分销、微商营销为名义的新型网络传销活动。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1次,出动执法人员近千人次,相继查处了香港朝峰集团传销案、“美国AIG增值平台”、“虎王帝国”投资理财、“全返通”等涉嫌网络传销案件14起,捣毁传销窝点142个,教育遣返985人,解救被困人员34人,刑事拘留46人,抓捕 “善心汇”犯罪嫌疑人1名,“国宏金桥”犯罪嫌疑人5名。传销回流反弹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社会面“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基本清除,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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