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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2011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决定

作者: 更新时间:2012-10-25 14:50

 

安工商字〔2012117 

 

安工商字〔2012117 

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认定2011年度市级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的决定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合同信用管理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陕西省工商局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工作的安排,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根据企业自愿申报原则,市工商局和市工商局委托的县级工商局按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对申报参加2011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企业进行了严格考核,并在安康工商局信息网进行了公示,现决定认定陕西省安康京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户企业为2011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希望被命名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继续发扬成绩,不断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合同信用管理,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自觉做诚实守信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为营造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环境,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

 

                       

 

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0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1、陕西省安康京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安康市金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安康市森商贸有限公司

4、安康市森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5、陕西省安康市元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安康市金圣建材有限公司

7、安康市万家房地产经纪人有限公司

8、安康市明珠旅行社有限公司

9、安康市众信商贸有限公司

10、安康市汉泉实业总公司

11、旬阳县自来水公司

12、陕西省旬阳县第四建筑公司

13、白河县宏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14、白河县惠康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15、白河县百惠商贸有限公司

16、白河县玉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镇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坪县支行

19、安康市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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