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商字〔2012〕117号
安工商字〔2012〕117号
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认定2011年度市级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的决定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合同信用管理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陕西省工商局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工作的安排,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根据企业自愿申报原则,市工商局和市工商局委托的县级工商局按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对申报参加2011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企业进行了严格考核,并在安康工商局信息网进行了公示,现决定认定陕西省安康京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户企业为2011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希望被命名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继续发扬成绩,不断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合同信用管理,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自觉做诚实守信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为营造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环境,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
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1、陕西省安康京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安康市金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安康市垚森商贸有限公司
4、安康市垚森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5、陕西省安康市元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安康市金圣建材有限公司
7、安康市万家房地产经纪人有限公司
8、安康市明珠旅行社有限公司
9、安康市众信商贸有限公司
10、安康市汉泉实业总公司
11、旬阳县自来水公司
12、陕西省旬阳县第四建筑公司
13、白河县宏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14、白河县惠康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15、白河县百惠商贸有限公司
16、白河县玉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镇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坪县支行
19、安康市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