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商发〔2013〕25号
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申报和推荐2012年度省、市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
各县(区)工商局,高新工商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信用机制,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合同意识,营造诚实信用、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和陕西省工商局《关于申报和推荐2012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陕工商函字〔2013〕32号安排,现就申报和推荐2012年度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范围
(一)凡在本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报2012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二)在县(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以及其它经济组织,申报市级 “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必须是已获得县(区)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未获得县(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需要申报的,由县(区)工商根据“守合同重信用”七条标准要求,择优向市工商局推荐。
(三)申报省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必须是获得市级“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
(四)2009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因时效届满,可继续申报2012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见附件六名单)。
(五)2009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因时效届满,可继续申报2012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见附件七名单)。
二、申报原则
企业自愿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
三、申报、推荐的条件
(一)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七条标准(见附件4)。
(二)申报企业应是生产经营三年以上,企业领导法律意识强,诚实守信,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做到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积极依法纳税,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
(三)企业银行信用等级达到A级;纳税信用等级达到A级(或先进纳税企业)。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总承包三级以上,专业总承包三级以上。
(四)医药、化工、造纸、冶炼、矿山等行业必须获得市、县环境监督部门颁发的评审验收合格证书,或取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五)亏损企业不得申报。
四、申报、推荐的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推荐2012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截止时间:2013年3月31日。
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企业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直接向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申报。
在县(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的,向县(区)工商局申报,由县(区)工商局审核后向市工商局推荐。
市工商局按《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考核办法》,对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考核审定后向省工商局推荐。
(二)申报、推荐2012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截止时间:2013年5月31日。
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申报2012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直接向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申报。
在县(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申报2012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的,向县(区)工商局申报,由县(区)工商局审核后向市工商局推荐。
市工商局按守合同重信用七条标准,结合《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考核办法》,组织对申报2012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考核、命名。
五、有关材料
(一)申报材料的报送: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省级或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等有关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递交申报材料时需以纸质(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宣传资料的报送:为宣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展示企业风采,搭建企业交流平台,拟制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宣传册。申报企业需向申报机关以电子版形式报送企业简介(不超过800字)和5幅照片(640×480)(企业标志性建筑,重点工程项目,生产与文化生活场景,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工作照等)并附文字说明。所报送资料需注明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六、具体要求
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1份装订成册)
(一)承诺书;
(二)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三)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概况,2012年度取得的业绩,企业年产值(或营业收入),销售收入(或工程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金情况,依法签订合同履行情况,贯彻执行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有关措施;
(四)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并附合同管理领导小组一览表;
(五)2012年度新开工程、竣工工程情况一览表(建筑设计,工程施工类企业填表);
(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企业资质或服务等级证书(复印件);
(八)2012年度企业资产负绩表、损益表,国有企业2012年度审计表;
(九)获得ISO-9001、ISO14001、TBI8001管理体系认证或县级以上环得管理部门验收达标证明书(复印件);
(十)2012年度获得国家、省(部)级、市、县级荣誉证书(复印件);
(十一)银行、税务使用等级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联系电话:0915-3281565
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2月5日
附件:
1、承诺书;
2、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3、2012年度竣工工程情况一览,2012年度表新开工程一览表;
4、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七条标准;
5、《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填写说明;
6、2009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时效届满名单;
7、2009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时效届满名单。
抄送:有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