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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的公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14-03-11 15:07

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试行)》陕政发(〔201350号)精神,从2014年起,取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提交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1431日至731日。凡20131231日前在我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均须按时限规定通过互联网提交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

企业通过“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aic.gov.cn)登录企业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年度报告,不需到各级登记机关进行审核。特此公告。

                   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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