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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申报2013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4-03-27 10:22

 

 

 

 

 

安工商发〔201433

 

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申报2013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的通知

各县区工商局,高新工商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信用机制,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合同意识,营造诚实信用、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工商工作会议精神,现就申报2013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范围

(一)凡在本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报2013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二)在县区(分)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以及其它经济组织,申报市级 “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必须是已获得县(区)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未获得县(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需要申报的,由县区(分)局根据“守合同重信用”七条标准要求,择优向市工商局推荐。

(三)2010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因时效届满,可继续申报2013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见附件六名单)。

二、申报原则

企业自愿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

三、申报、推荐的条件

(一)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七条标准(见附件4)。

(二)申报企业应是生产经营三年以上,企业领导法律意识强,诚实守信,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做到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积极依法纳税,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

(三)企业银行信用等级达到A级;纳税信用等级达到A级(或先进纳税企业)。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总承包三级以上,专业总承包三级以上。

(四)医药、化工、造纸、冶炼、矿山等行业必须获得市、县环境监督部门颁发的评审验收合格证书,或取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五)亏损企业不得申报。

四、申报、推荐的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推荐2013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截止时间:2014630日。

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企业申报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直接向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申报。

在县区(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申报市级“守合同重信用”的,向县区(分)局申报,由县区(分)局审核后向市工商局推荐。

市工商局按守合同重信用七条标准,结合《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考核办法》,组织对申报2013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考核、公示。

五、具体要求

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一)  承诺书;

(二)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三)关于申报2013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概况,2013年度取得的业绩,企业年产值(或营业收入),销售收入(或工程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金情况,依法签订合同履行情况,贯彻执行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有关措施;

(四)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并附合同管理领导小组一览表;

(五)2013年度新开工程、竣工工程情况一览表(建筑设计,工程施工类企业填表)

(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企业资质或服务等级证书(复印件)

(八)2013年度企业资产负绩表、损益表,国有企业2013年度审计表。

(九)获得ISO-9001ISO14001TBI8001管理体系认证或县级以上环得管理部门验收达标证明书(复印件);

(十)2013年度获得国家、省(部)级、市、县级荣誉证书(复印件);

(十一)银行、税务使用等级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联系人:曾文鹏

  话:09153281565

 

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324       

附件:

1、承诺书;

2、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32013年度竣工工程情况一览,2013年度表新开工程一览表;

4、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七条标准

5、《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填写说明

62010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时效届满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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