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公 示
根据《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安工商党组发〔2017〕20号)相关规定,依据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经中共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2017年7月17日会议研究确定,现将2016“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公示如下:
注册分局、政办科、基层工作科。
以上公示时间自2017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如有异议请与市局政办科联系,联系电话3281560。
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