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豆制品、蛋制品、餐饮食品、食盐、调味品、粮食加工品6大类食品17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1大类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餐饮具洗消残留超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康市汉滨区罗长波蒸面店销售生产的油条,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安康市绍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邮政大酒店使用的汉阴粉条(外购),1批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 安康市莲花实业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餐饮具), 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 安康学院(江北校区)使用的筷子(餐饮具), 1批次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 汉阴县金鑫实业有限公司使用的粉条(外购),1批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