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豆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7大类食品220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1大类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白河县中孚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喜乐生活超市销售的黄豆芽,1批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白河县城关镇小张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1批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石泉县文华万友果蔬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1批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汉阴县万友水果蔬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1批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安康市家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1批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六)安康市家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白菜,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七)紫阳辉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黄豆芽,1批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八)紫阳果乐果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1批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