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派出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在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推进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作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182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贯彻落实好《意见》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予以落实。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密切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关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尊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法治的诉求,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法定权利。要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树立法治思维,养成法治习惯,规范行政行为,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行使权力,确保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二、实事求是,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审慎把握不予受理条件,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时,认真考量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行政复议主体资格,合理判断申请人与行政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对于申请人明显不具备主体资格、申请复议事项明显不属于受理范围等情形的,可以告知不予受理及不受理的理由。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必须依法受理,并为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同时,要防止滥用无利害关系,损害申请人依法行使行政复议权利。
三、健全机制,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流程。按照法律规定和《意见》要求,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按照“谁行为、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业务工作机构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职责。要进一步完善复议、应诉相关工作流程,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顺畅、应诉及时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加强领导,强化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作保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业务工作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要把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业务过硬的干部充实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队伍中,统筹使用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保障工作经费,落实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要通过定期组织检查、抽查等方式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督查检查,推动行政复议诉讼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关于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182号)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
附件请下载: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