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四次会议第233号 提 案 的 复 函

作者: 更新时间:2020-08-27 16:30

 类别:B类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四次会议第233

提 案 的 复 函


石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安康餐饮商贸业健康发展的提案》(第2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及时做了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讲求办理实效,提高办理质量。现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您在“提案”中提到,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饮食行业举步维艰,存在省市相关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您建议政府要关注基层小微企业,同时要加大重点餐饮品牌、大店、名店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陕菜之乡”知名度,加大面向消费者的健康饮食宣传教育等。您提出的建议非常贴合实际,也正是当前我市促进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目前,就进一步促进我市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市场监管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统筹推进餐饮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为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疫情期间,全市总计15282户餐饮服务单位都暂时停止了经营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起草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产的意见》,出台十一条具体措施,在行政许可、税费减免、资金支持、规范指导等方面,针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产予以最大政策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复工复产督查指导工作,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规范经营活动,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市委书记、市长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到餐饮店进行餐饮消费,以实际行动体现特殊时期对餐饮服务业的特殊支持。此外,还积极探索以餐券代替加班补助等形式,鼓励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到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消费,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全面加速推进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产。市场监管部门还积极搭建网络销售平台,鼓励各类型餐饮服务单位通过“提供打包、外卖和网络订餐”等方式复工复产。截止7月中旬,全市总计15282户(含小餐饮7081户)餐饮服务单位已复工99%以上。

二、深入开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做好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落实“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按照《陕西省餐饮业分餐制实施指南》《陕西省餐饮服务业“公筷公勺分餐”行动实施指引》要求,积极推动构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单位食堂率先开展、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广泛开展、农村集体聚餐深度参与、消费者自觉践行的“文明餐桌”实践行动工作格局,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严格做好环境清洁消毒,保持良好通风,在确保全市人民用餐安全的同时,推动形成“舌尖”文明新风尚。目前,各县区已经全面启动此项工作,如汉阴县529日就在凤凰广场启动了“践行文明餐桌 公筷公勺•引领文明新风尚”主题活动,在全县餐饮服务单位中推行“文明餐桌·公筷公勺”用餐礼仪,引导消费者形成安全用餐、健康用餐、文明用餐的良好风尚。

三、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指导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统筹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指导,切实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一是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和指导频次,夯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二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夏季食品安全、网络餐饮服务、含铝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餐饮服务环节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三是积极推进“阳光食堂+智慧监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是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途径。通过对餐饮服务单位从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加工烹调、出菜、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整个操作流程进行全面的监控,并实现后厨环境卫生和食品加工过程的网络直播,保证公众和监管部门能够通过电脑、手机等终端设备实时观看食品加工重点环节,提高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目前我市262家学校及餐饮服务单位的后厨视频信号(其中学校食堂222家)已经接入全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

四、强化全市餐饮街、店示范创建力度。根据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总要求,结合我市餐饮服务行业发展实际, 2017年我局制定出台了《安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标准》,开展“市、县、镇、村”四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联创工作,重点培育全市连锁餐饮品牌、名店、百年老店,规范餐饮服务行为,提高餐饮服务水平,增强具有陕南特色餐饮的“陕菜之乡”知名度。截至目前,全市已经成功创建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4条,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173家,市级旅游景区农家乐示范店113家。成功创建县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243家、旅游景区农家乐示范店205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3条。此外,市市场监管局还借助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拿出50余万元专项经费,以奖代补,对中心城区500余户小餐饮开展后厨改造提升工程,使中心城区小餐饮持证率和量化分级率均达99%以上,三防设施到位率100%。通过各种形式的示范创建和改造提升工作,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同时,我市诸多餐饮店均摸索出了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管理经验,如禹金州旗下的金州美食、明江国际酒店“4D”管理法等,就是致力于将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细分化、规范化、明细化,使每个人的食品安全责任都能责任明确、重点突出、便于执行。如今,金州美食已经成功突破本市区域,在省会西安增开了分店,将独特的陕南菜系分享给更多的美食爱好者和消费者。

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在进一步促进安康餐饮商贸业健康发展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教,进一步夯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三防设施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践行“文明餐桌”行动,切实提高餐饮服务水平。

二是严防严控严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节点的防控能力,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督促县、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日常监管责任,按照风险分级管理要求制定风险分级管理计划,及时掌握监督抽查结果和投诉举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落实好后处理工作。着力构建餐饮服务环节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三是持续支持餐饮品牌做大做强健康发展。在中省市现有的优惠政策基础上,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持续支持和帮助。一是优化许可流程,对品牌、连锁餐饮店实行报备管理。企业可向省局或市局提出申请连锁总部《食品经营许可证》。连锁门店通过“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向连锁门店所在县级局报备,由县级局受理输入报备信息,“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将自动派生出该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县级局即可打印该连锁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对名店、大店、品牌店提供“上门服务”。主动深入各餐饮品牌店、名店、大店、百年老店,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主动作为,为企业提供行政许可、规范经营、教育培训、标准制定等方面的持续支持和帮助。三是强化日常监管,为名店、大店、品牌店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定期或不定期对店、大店、品牌店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夯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店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店内食品安全开展自查,规范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食品检测和追溯体系建设和完善,进一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根据各店实际情况,实行“一店一策”,帮助企业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先进管理经验,为企业规范化经营、持续做大做强和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四是实施品牌战略,强化名店、大店、品牌店商标意识。引导鼓励“老字号”食品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推动品牌经营加连锁经营的现代经营模式,提升食品连锁企业的知名度,将企业品牌培育与特色食品经营、营销技术进步、食品文化发展紧密结合,发挥老店、名店、名菜、名师的品牌叠加效应。五是加大宣传推广,提升名店、大店、品牌店知名度。通过开展示范创建、名优店评比、品牌推介、美食文化节等活动,加大对名店、大店、品牌店在各大媒体方面的正面宣传推广力度,引导消费者主动了解名店、大店、品牌店的历史背景,提振“陕南菜系”的消费品位,发扬和传承“陕菜之乡”的优良饮食文化,切实提高我市名店、大店、品牌店等餐饮店的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消费者中的美食知名度。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加以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10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邱新平 895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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