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各单位、派出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全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议精神,根据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康市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市安委会发〔2019〕14号)、《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市安委会发〔2019〕15号)以及市局《特种设备百日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安市监发〔2019〕134号)的部署及要求,市局决定,从元月6日起,对全市特种设备百日安全整治行动开展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扎实的督查检查活动,进一步推动中省市关于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突出强化各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及气瓶充装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责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检查的内容
(一)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康市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中“综合整治重点内容”的落实情况;市局印发的《全市特种设备百日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安市监发〔2019〕134号)的落实情况。
(二)2019年以来各类检查及专项治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以及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单位监督检查通报的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情况,是否有效落实;三是安全投入情况,日常安全经费、设施保障情况;四是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五是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六是应急值守和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并有效组织开展演练;七是特种设备台账及维护/检验记录、日常巡查检查记录等是否完善;八是是否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现象。
三、方法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各县区局开展专项检查、市局进行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全面检查阶段(即日起至2月29日)。一是各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及气瓶充装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二是各县区局全面开展特种设备百日安全整治行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三是市局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区百日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每个县区督查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不少于5家。督查过程中,各县区局要主动加强与督查组的沟通和衔接,原则上避免对同一企业进行重复检查。
(二)复查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市、县区局对全面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隐患治理,专项检查要做到走到、问到、看到、查到,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防止检查走过程、图形式,严防因工作疏漏,酿成特种设备责任事故;要严格落实任务和责任清单,落实隐患和问题台账,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推动检查深入开展。对专项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部署不周密,敷衍了事,工作进展迟缓的县区局,要进行批评、约谈、通报。
(二)严格检查纪律。各县区局要按照“行业一个不漏、企业一个不漏、隐患一个不漏、整治一个不漏”四个不漏要求,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专项检查督查,坚持问题导向,下狠手、无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检查过程中要严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下发整改通知,填写隐患表,做到“三见面”“四签字”:与企业负责人“见面”,并签字背书,落实整改责任和要求;与主管部门“见面”,并签字背书,落实监管责任和要求;与属地主管领导“见面”,并签字背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要求;检查组组长要签字背书,落实督查检查连带责任。没有查出隐患问题的,出了事故或被上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检查组要负检查不到位的责任。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打非治违”不力,导致辖区内、行业领域内发生事故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隐患整治。要坚持一个隐患、一个检查表、一个整改方案、一个隐患问题整改验收表,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实行闭环管理,逐一落实企业整改责任人和部门督导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复查检查要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个检查,认真填写隐患问题整改验收表,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未按期整改完成的一律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四)严格落实督查要求。市局成立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惠兰任组长,唐苗、巫彬、赵兴壮、何静、孙建军为成员的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区特种设备百日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局要根据本次督查的重点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客观、真实地向督查组反映相关工作情况,并积极配合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与督查组联络。
(五)加强信息报送。百日安全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区局要加强信息报送,结合市局《特种设备百日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安市监发〔2019〕134号)的要求,每月20日前向市局报送工作小结和《全省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统计表》、《全市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督查检查隐患问题整治清单》;2月29日前将检查督查书面报告、检查隐患表及电子版报市局;3月20日前将复查检查书面报告、整改验收表及电子版报市局。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查出的具体问题隐患、执法处罚情况、整改措施和建议等,重大隐患和执法处罚情况要列出清单,问题和隐患要占工作报告50%以上篇幅。
附:1、全市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督查检查隐患表
2、全市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隐患问题整改验收表
3、全市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督查检查隐患问题整治清单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日
附件请下载:安市监发〔2020〕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