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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康市食品药品和重要工业产品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0-01-03 17:30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派出机构:

按照市安委会《安康市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和省局《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陕市监发〔2019270号)要求,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320日,在全市开展食品药品和重要工业产品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3日

安康市食品药品和重要工业产品

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加强岁末年初食品药品和重要工业产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整治和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防治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安康市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和省局《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陕市监发〔2019270号)要求,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320日,在全市食品药品和重要工业产品领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遏制系统性、区域性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食品药品和重要工业产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综合整治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査大检査大整治,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和重要工业产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监管盲区,加强源头治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和重要工业产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重点整治任务

按照我市食品药品和重要工业产品安全风险检测数据、日常监督管理情况、抽样检测结果、群众投诉举报和舆情监测处置等情况,确定重点整治任务。

(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整治重点

1.重点排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品种、生产过程控制、原料购进、出厂检验和主要销售流向等;重点排查企业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等主体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排查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各类违法行为;排查食品药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各类违法行为;排查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不落实情况,用电用气用火不规范和食品药品过期销售等问题。排查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

2.以重大活动举办地、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商业聚集区、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以肉制品、畜禽产品、水产品、酒类、糕点、保健食品、食用油、小磨香油、边销茶、辣条、蜂产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査。加强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网站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是否与实际相符;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是否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一致。

(二)重要工业产品安全领域重点

1.排查各烟花爆竹、儿童和学生用品、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是否按照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内容开展生产,是否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责任义务,是否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是否健全销售台账,是否对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不合格或假冒产品进入市场。

2.加大对辖区内重点产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必备生产、检验设备是否齐备,是否符合生产许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是否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控制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原材料、半成品及出厂检验。加大对辖区内销售经营者的监督检査,重点检查销售经营者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制度和销售台账并执行,是否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对《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和省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内容进行检查。对省局近期监督抽査产品,尤其是液化石油气、工业硫璜、工业硫酸、溶解乙炔、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罐体)和防爆电气等产品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后处理工作。

(三)综合整治重点

1.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对排查、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不满足许可条件的持证企业,依法予以取消许可资质;对提交虛假信息等失信情况的企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通过惩治处罚、关闭取缔、联合惩戒措施,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和反面典型,形成强大震慑力。

2.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对各县区辖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快速查处和严厉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对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重点监管、重拳打击,对涉及多部门、跨区域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开展食品药品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安全执法督査,对只检査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县区和执法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3.加强部门组织沟通协调。市县要强化工作统筹,加强指导协调,各县区局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和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要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一旦发生事故等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处理;对发现的严重虛假宣传、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跨县区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辖区政府和市局报告;对外埠市场监管部门请求协査的案件要从速办理,及时反馈查办情况。全系统将以此次整治为契机,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和重要工业产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四、工作步骤

(一)做好动员部署。各县区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和重要工业产品安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

(二)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各县区局要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全面、准确、深入查找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督查检查问题隐患整治清单和工作台帐,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查处。

(三)进行巩固总结。各县区局要开展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情况,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等情况。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按要求及时上报市局。市局将根据整治工作进展,组织对县区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局要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站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整治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精心制定方案,定期研究分析、解决重点问题,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执法。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区局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依法予以查处。要通过惩治曝光、关停取缔、挂牌督办等措施,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局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公开曝光等手段,推动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和对非法违法活动应依法处置而未处置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迁就;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期间,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致使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局确定1名联络员,每月18日前,及时向市局报送月度工作小结和《全市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1)、《全市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督查检查隐患问题整治清单》(附件2)。315日前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春晖    联系电话:8951830

电子邮箱:32219634@qq.com

附件:1.全市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统计表

          2.全市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督查检查隐患问题整治清单

  附件请下载: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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