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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 “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0-02-26 15:25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派出机构:

现将《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保价格、报质量、报供应”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25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以下简称“三保”行动),更好凝聚疫情防控合力,不断巩固扩大行动成果,现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深刻领悟开展“三保”行动重大意义,强化“战时”意识,勇当抗“疫”  先锋,扎实推进“三保”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三保”行动宣传引导。通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门户网站、各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三保”行动宣传,提高“三保”行动在我市社会各界的知晓度。各县区局对全市“三保”行动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报送市局外宣办,由市局外宣办整理报送至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微信群。(牵头科室:市局政办科、外宣办,责任单位:各县区局)

(二)发挥协会引导作用。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带头作出“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倡议书》,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等平台,向全市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出倡议,号召我市各类企业积极响应“三保”行动,共同向社会做出行动承诺,并公布具体参与方式。(牵头科室: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信用监管科、消保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局)

(三)开展市场价格秩序治理。抓好口罩等防控物资和肉蛋奶、米面油、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不正当经营行为。(牵头科室:价格监督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局)

(四)开展生产食品企业监督检查。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管理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牵头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局)

(五)开展流通食品经营户监督检查。加大以流通食品、婴幼儿乳粉为主营的市场主体检查指导,建立健全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管理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牵头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局)

(六)开展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指导各类餐饮主体建立健全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管理措施。(牵头科室:餐饮服务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局)

(七)开展防疫装备设施、消毒产品和其它物资监督检查。加大全市防疫装备设施、消毒产品和其它急需物资等重点商品的检查力度,确保质量过关,不出问题。(牵头科室:医疗器械监管科、质量监管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局)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持续深入开展“三保”行动,有利于促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有利于稳定市场供给和规范市场秩序,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齐心合力、众志成城,共同努力扎实推进“三保”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三保”行动有序推进,市局成立了“三保”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申林斌副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在市局信用监管科,负责全局“三保”行动的协调沟通及上传下达工作。各县区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亲自上手,指定专人组织实施,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大协作沟通。要切实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谋划、主动作为,围绕深化“三保”行动,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多种载体,为企业搭建与民生期望互通互信的平台。会同发革、国资委、商务、卫健等部门,动员广大私营企业积极参与的同时,组织引导更多国有大中型企业参加“三保”行动。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强对“三保”行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动员各类协会,引导辖区企业积极参与“三保”行动,并做好协助报送资料和统计汇总数据等工作。在“三保”行动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深度挖掘企业承诺数量、12315投诉咨询数量等数据资源、信息资源,加强调查分析, 为恢复生产秩序和规范市场秩序提供辅助参考。

各县区局和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推进“三保”行动情况和相关数据,请每月底前报送市局信用监督科(首次报送请于 3月5日前完成),各类相关新闻报道请即时发送市局外宣办。

市局信用监管科联系电话:8951821

市局信用监管科邮箱:aksgsjqyk@163.com

市局外宣办联系电话:8951861

市局外宣办邮箱:akscjgx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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