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城区8家店铺查获涉嫌侵犯“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池4000余粒,案值1万余元。
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保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接到举报线索后,该局综合执法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兵分三路对县城区8家店铺进行突击检查。经检查,现场查获“南孚”电池4000余粒(其中包含南孚五号电池、南孚7号电池、南孚大号电池),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鉴定,非其公司生产的产品,侵犯了“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
当日,执法人员对上述4000余粒侵权的“南孚”电池依法进行了扣押,并对违法商家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