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张宗富 类别:B类
章涛委员: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安康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保护青少年免受电子烟侵害的建议》提案(第31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指定网络交易监管科对您提出的建议认真进行研究。现按照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周密部署,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烟市场的监管,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2020年8月市烟草专卖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印发《安康市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安烟专〔2020〕61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电子烟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围绕清理互联网电子烟销售和广告信息,全面检查电子烟实体店、电子烟自动售卖机等新型销售渠道,严肃查处向未成年销售电子烟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切实增强电子烟市场监管工作合力,形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市烟草专卖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电子烟市场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安烟专〔2020〕69号),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全力遏制各类电子烟违法销售活动。
二、加强监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联合烟草部门围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查处和清理各类互联网电子烟销售信息、电子烟虚假违法广告,对中小学周边区域的电子烟销售(个体)实体店、电子烟自动售卖机以及网吧等娱乐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零售户7户,切实保护未成人身心健康。全市共劝退电子烟经营户34户。目前,全市共有56户电子烟经营实体店,已全部纳入动态监管范围并实施重点监管。依据《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精神,全面清理互联网电子烟销售信息,推动落实和强化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平台建立自主清理机制。今年我局依托陕西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开展电子烟专项检查,检查平台6户,检查网站15户,将其中的4户异常网站移入异常库,检查中未发现网上销售电子烟行为。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联合烟草等部门对全市电子烟销售实体店、电子烟自动售卖机等再次进行了清理抽查,对互联网电子烟销售信息进行再次检查清理,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专版专栏、横幅标语、通告通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张贴《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警示标语,宣传电子烟的危害,积极引导社会各界自觉抵制电子烟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全民抵制”的社会氛围。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民众对互联网电子烟售卖信息广告、违法向青少年销售电子烟等行为进行举报,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四、下一步打算
近期,我局与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安烟专〔2021〕37号),决定从7月15日至9月15日分三个阶段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行动,要求在8月20日前与辖区内所有持证经营户签订《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承诺书》,与电子烟经营户实体店签订《电子烟销售企业(个体)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责任书》,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坚决防范电子烟市场乱象“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与烟草、教育、文化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网吧等经营场所的检查督查,持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构建政府支持、部门推动、学校社区和家庭配合的协同治理体系,为广大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薛冰 895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