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政务公开,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工商工作的知情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原则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政府工作大局,有利于促进全市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及社会稳定;
2、发布的新闻要具有全局性、公开性;
3、发布新闻的内容要准确、及时、公正、严肃。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市场监管部门重要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相关问题;
2、市局重大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3、办理人代会议案、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政府实事的进展情况;
4、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的解决意见或采取的措施及工作进展情况;
5、处理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紧急重要事件的情况和结果,举措及公众防范措施;
6、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三、新闻发布的方式
1、市局新闻发言人主持召集新闻发布会。
2、组织各级新闻记者集体采访、单独采访。
3、以新闻发言人名义发布新闻公报、声明、谈话。
4、答复有关新闻媒体记者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的问询。
5、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相关政务信息。
四、明确市局新闻发言人
1、根据省、市政府的明确要求和我局新闻发布工作的实际需要,市局决定设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助理,接受上级政府新闻办公室和新闻发言人的业务指导。
2、市局新闻发言人由政治素质较好、政策水平较高,基础扎实、通晓业务,具备一定新闻发布、新闻宣传专业知识的同志作为新闻发言人,承担新闻发布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市局新闻发言人由市局副局长吴高顺同志担任。
3、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局重要新闻信息发布,向媒体发布重要新闻;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参与本市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置工作;向上级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及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
4、市局为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与手段。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
1、市局新闻发布工作在市局党组领导下,由市局政办科组织实施。
2、以市局名义组织的新闻发布会,涉及重要内容或重大事项的报局长批准。
3、市局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会的方案制定,有关科室、分局负责新闻发布会材料的准备。
4、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确定合适的新闻发布形式,认真组织好新闻发布活动,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达到引导舆论的目的。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市局政办科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19年3月30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