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安康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等2家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注销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申请,准予注销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机构名单及证书号如下:
安康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152700170081
陕西红一商混站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192702286005
特此通告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