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91批次食品合格和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9号)

作者: 更新时间:2021-12-10 17:08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冷冻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16大类食品393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糕点1大类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康市小蜜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晋县二锋食品厂生产的禧张记牌冰豆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二、安康市汉城精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晋县康加食品厂生产的再来点牌海绵蛋糕(烘烤类热加工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测项目.docx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xlsx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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