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纪委、安康市监委、安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纪律和规定,模范引导群众履行防控责任,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非必要社会性聚集及其他各类聚餐活动,禁止参加聚众打牌等娱乐活动,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二、非必要不外出,不跨区域流动,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要严格执行报备程序,本人和家属从其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双报告,并按规定做好管控工作。
三、带头贯彻落实《安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从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责任的通告(2022年第1号)》要求,带头配合疫情防控,自觉接受扫码、排查、登记、测温,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到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不落实个人防护责任造成感染及传播的,从重处理。
四、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脱岗、空岗、漏岗,特别是负责村、社区、交通节点的卡口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无缝对接”等防疫规定,确保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严禁对本人及家属的相关疫情信息瞒报、迟报和不报行为。
六、严禁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散布谣言,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对违规聚集、聚会、聚餐等行为的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凡发现存在违反本通知要求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