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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5-16 08:35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2021年7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记录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通过信息共享至信用中国(陕西)。

以上网站的地址为: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信用陕西(中国)

https://credit.shaanxi.gov.cn/

特此通告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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