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罗云忠 类别:B类
石荣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引导校外托管机构健康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职能,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依法承担校外托管机构市场主体广告发布、价格收费等方面监管工作
一、已完成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市局相关科室就政协委员《关于积极引导校外托管机构健康发展的提案》有关问题进行实地走访,对日常检查中发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违规进行补课培训,及时通报了教育部门。并就莲花东巷(汉滨小学隔壁)、育才路等中小学校园周边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存在违规发布校外教育培训(托管)广告的问题,及时转交汉滨区局进一步核查处理。按照辖区监管的原则,督促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尽快办理证照,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积极引导校外托管机构健康发展。
(二)加大对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的治理。一是加大对教育培训类广告的监测和日常检查,加大对楼宇、小传单、灯箱等教育培训类广告的查处力度,有效预防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对消费者的误导。二是市局抽查安康中心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户外广告,对“双减”政策以及广告发布规范进行现场宣讲和指导,会同汉滨区局对安康中心城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整治。
二、当年推动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一是“双减”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双减”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双减”工作如期取得明显成效。二是立足部门职责,及时下发了《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双减”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关于加强校外培训类广告监管工作通知》等文件,并转发省局“双减”工作相关文件,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广告监管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教育培训类(含校外培训机构)广告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下发了督查通报。
(二)夯实工作责任。一是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双减”工作重点,立足部门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对辖区内的教育培训行业机构进行全面检查,调取并审查相关培训服务合同内容,严厉查处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强教育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查处,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集中整治期间,全市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70余人次,检查教育培训机构275家,审查相关培训合同40余份,纠正不规范合同5份,行政指导56次,行政约谈1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对2家托管机构责令停业整顿。二是转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安市监函〔2021〕542号),广泛宣传引导合同当事人全面使用《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制定下发《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开展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情况,指导规范收费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行为。四是组织全市实地督查,4个督查组分赴12个县(市、区),采取查看资料、实地抽查、反馈问题等方式开展督查,实地抽查了51家市场主体广告发布情况,其中:教育培训机构11家。
(三)强化协同配合。我局联合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转发《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联合市教体局印发《安康市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教体函〔2020〕459号),聚焦重点任务,形成监管执法合力,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三、计划采纳的建议及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引导。我局将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配合教育、民政等部门共同解决校外托管机构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规范相关培训机构经营行为,引导家长主动拒绝参加违规培训,自觉抵制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合理选择参加非学科类培训,积极引导校外托管机构健康发展,形成协同共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托管机构价格收费检查力度。对取得证照的托管机构加大检查力度,对涉及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严格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从快予以查处。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天价”收费与恶意涨价现象,严查乱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已成为政府管理方式和市场监管执法的常态化规范,意义是落实“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要求,这种监管模式已全面实施。市场监管部门将把托管机构联合抽查作为重点联合监管事项组织实施,不断加大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力度,着力营造校外托管机构健康发展社会环境。
四、不予采纳的建议及情况说明
关于建议“允许托管机构在18点至20点30分看护期间可组织一定的教育活动”,教育部明确要求,严查以隐形变异方式开展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在内的一切培训活动,并把治理“隐形变异”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健全隐形变异培训检查常态化机制,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有效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尹行东 895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