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多点频发、局部暴发,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严峻。为全面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省、市防控政策要求,现就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守疫情防控报备规定
请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监管服务对象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变化,有以下情形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单位、酒店)报备,主动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扫码出行、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1、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社会面有阳性病例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乡镇、街道)旅居史人员;
2、入境口岸隔离期满后返安人员;
3、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弹窗)人员;
4、接到各级防控部门关于疫情风险提示电话或短信人员;
5、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同时空重合人员;
6、市外来安返安人员。
二、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疫情防控要求
1、商场超市、餐饮酒店、农贸市场、酒吧KTV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查验、通风、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敬老院、学校等重点机构要加强餐饮从业人员管理。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开学7天前返回安康,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监测登记表返岗。
3、所有零售药店售卖“五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人员实名登记、信息上报、健康监测等措施。
4、进口冷链从业人员人员、外卖送餐人员、餐饮酒吧从业人员、食品相关货运从业人员、农贸市场及药店从业人员按照当地疫情指挥部要求常态化开展核酸检测。
三、严控聚集性餐饮、会议展销活动
近期,大型餐饮酒店、宾馆不得举办50人以上聚集餐饮及会议展销活动。
四、非必要不出市
广大监管服务对象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所属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所属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系统内党员领导干部、职工要带头遵守防控措施,即日起,原则上不出市,不得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