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罗云忠 类别:B类
邓茂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解决旬阳天然气供应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年完成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规范明码标价,接受用户监督。督促指导旬阳市江南天然气有限公司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燃气类别、计价单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接受广大用户监督,严禁在标价之外或者合同约定价格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督促经营企业做好城镇燃气安装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策宣传,指导天然气工程安装企业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二)加强价格监管,严查违法行为。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天然气等公用事业企业单位进行检查。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时发现旬阳市江南天然气有限公司高于和低于政府定价向居民用户终端销售天然气,遂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自2019年7月7日至2021年3月31日高于政府定价向居民用户终端销售天然气2491816.92立方米,违法所得74694.52元;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7月6日低于政府定价向居民用户终端销售天然气249443.62立方米;公示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在价格变动时未及时调整。2021年11月1日,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旬阳市江南天然气有限公司在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陕西省价格条例》立案处罚,罚没金额合计91133.42元,目前已执行到位。
(三)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市场秩序。我局通过政策宣传、组织培训、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方式,要求天然气企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自身经营范围内的工程安装业务,指定利益相关方从事天然气工程安装,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从而提高天然气企业主体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受理处置12345、12315投诉举报平台涉及天然气价格的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今年全市12315受理天然气投诉4起,已全部办结。
二、当年推动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保民生促发展,提升营商环境。我局以服务保民生,促进安康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从而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解决企业在收费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我局制定了《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2 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供气供电供水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价格,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以供气供电供水安全为由对非利益相关方施工并已验收合格的安装工程另行加价的,以及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变换名目另行收费的,我局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2022年1至7月份检查涉企违规收费188家,其中检查公用企业15家,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加强联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五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安康市贯彻落实〈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气供电供水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取消供气供电供水环节的不合理收费。拟定十月份由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水利局五部门联合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督查,依法严厉查处以用气用电用水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未向用户清退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及清退不彻底不及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厘清价费关系,严格落实政策。我局密切关注公用事业性单位价格监管政策文件,认真梳理天然气各环节价格政策,及时规范清理城镇供气供电供水等行业收费问题。为推动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我局及时将法规政策向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传达到位,采取网络视频授课、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等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厘清供气行业价费关系,从而提升价格领域监管效能,确保国家取消不合理收费政策落实到位,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三、关于您建议的情况说明
关于您建议的第一条“建议积极与省燃气公司协调,尽快实施安康至旬阳的天然气管道长输管线建设工程,保障企业能够早日用上物美价廉的天然气,降低产品能源成本,有效提升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根据部门职责,发改部门是重点项目建设和能源发展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是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建议由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和旬阳市政府统筹协调,推动安康至旬阳的天然气管道长输管线工程建设。
关于您建议的第二条“目前的旬阳天然气属独家垄断经营,燃气价格由供气企业自主定价,工业企业用气价格监管缺失,建议政府一要进行监管调控,二要对工业企业进行用气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文件规定,天然气销售价格属于政府定价,县域内(含县级市)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管理,制定价格的具体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根据上述规定,供应给终端用户的天然气(包含一般工商业用气,无论气源为CNG、LNG)销售价格均属于政府定价,应由旬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制定包括一般工商业用气在内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实施价格监管。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 玮 895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