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一次会议第352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8-25 11:05

签发人:罗云忠                                                                                          类别:B类

尹正科委员:

感谢您对安康绿色环保事业的关心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您在政协安康市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拒绝白色污染,把绿色环保“袋”进千家万户”的提案收悉。治理白色污染是需要全社会、多部门共同推进的事业,我局主要职能是监督市场主体规范生产、销售、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塑料袋等产品。依据我局工作职能,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治责任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把塑料污染治理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2022年安康市重点产品抽查计划》等文件,提出了治理措施,明确了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治理责任。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塑料污染治理,进一步防范塑料制品环境污染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水平。

二、加强日常检查,全面摸底排查

一是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市个体经营单位、餐饮户等进行检查,以聚乙烯农用地膜和塑料购物袋为重点产品,对已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开展了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为彻底摸清我市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监管台账,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01家生产、销售相关塑料制品经营主体,其中生产企业3家,销售企业198家。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超市、商场、餐饮、药店及农用地膜和塑料袋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购销台账,落实进货查验等制度,做到不购进、不销售、不提供、不使用“禁限”塑料制品。四是深入各类型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检查指导,要求餐饮服务单位筛选合格供应商,提出产品采购需求,严禁使用不合格塑料制品,使用质量优良、符合标准的替代品。

三、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

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检查,开展禁限塑政策法规宣传,要求相关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销售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讲解塑料污染危害、限塑政策等内容,引导应用环保替代产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禁限塑主体责任,主动向消费者发出“绿色餐饮”倡议,形成合力禁限塑良好社会氛围。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为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建设美丽安康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请多提宝贵意见,我局将认真研究,强化落实,以实际的工作成效为进一步推进环保产业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谭达智  895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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