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一次会议第286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8-25 14:48


签发人:罗云忠                                                                                     类别:B类


王鸿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降低中心城区居民小区停车管理费的提案收悉,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当年完成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加强法规宣传,严格执行政策。我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大力宣传《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广《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开发商在房屋预售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停车位数量、分布、出售出租价格,并明确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求物业企业主动公开停车位收费的相关信息,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严厉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取停车收费行为。

(二)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收费行为。我局制定印发《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停车场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停车场收费监管,全面规范我市停车收费秩序。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规范指导、约谈、立案查处等多种措施进行整治规范。其中汉滨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安康融媒、汉滨融媒、安广台等新闻媒体发布了停车收费提醒告诫函,并组织我市中心城区71家停车场经营单位负责人召开停车收费价格提醒告诫会,要求各停车场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停车服务收费政策,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停车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各类停车场236个次,处理各类停车收费投诉举报33件,规范停车收费公示牌106处,下达责令整改书7份,立案查处6件。通过专项整治,全市停车收费秩序特别是中心城区得到明显规范,基本上能做到收费公示规范,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二、当年推动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认真办理小区停车收费投诉举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通过12315、12345热线和其他渠道投诉举报的停车收费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截至7月份我局共办理物业小区服务收费投诉6件,均按时办结回复。在办理物业服务投诉举报过程中,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物业小区停车收费行为。

(二)健全物业收费监管工作机制。我局将按照《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夯实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加强与住建、发改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做好物业收费和物业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机制。

(三)持续规范物业小区停车收费。我局将在《安康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康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后,持续组织开展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宣传,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新出台的物业法规和政策,进一步规范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广大业主监督。我局将严厉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收取物业小区停车费行为。

三、计划采纳的建议及工作打算

您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听证会,出台中心城区居民小区停车管理费标准和收费细则,整治高收费和一次性按年收费的乱象。”现由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和我局参与制定的《安康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安康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安康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区域机动车停车服务费标准,已经过多轮征求意见,目前已经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将于近期正式印发出台。该文件将大幅度降低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将中心城区居民小区室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为:一类60元/月,二类50元/月,三类40元/月,四类30元/月,并对临时停车单日设置上限。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职责加强物业小区停车收费监管,严厉查处超标准收费、不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物业小区停车收费秩序。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95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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