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陕西白河鸿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试验室等3家检验检测机构,予以注销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
1 |
陕西白河鸿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试验室 |
162702280619 |
2 |
镇坪县红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162702280609 |
3 |
紫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
162701060139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