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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四个加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劣质散煤

作者:宋寒 更新时间:2022-11-16 08:52

为进一步加大各市场主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提标升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全市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责任,坚决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提标升级攻坚战,近日,岚皋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劣质散煤专项行动。

加强摸排力度。 深入排查辖区散煤销售经营情况,摸清市场主体底数,建立经营主体台账,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销售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高污染煤。            

加强网点监管。重点检查煤炭经营户的进销货台账是否健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煤炭来源是否合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煤炭销售点进销货台账未建立、煤炭零售经营户不明码标价行为,现场责令整改到位。

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县发改局对辖区内民用散煤生产、销售企业和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坚持以“源头治理、把控质量、部门联动、管好流通、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严厉打击劣质煤炭销售、使用。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会议、微信工作群、日常检查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及要求,不断扩展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同时,积极鼓励辖区群众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散煤经营者违法行为,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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