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22年,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生产销售的农资、建材、轻工产品、日用消费品等重点产品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结果予以公布(详情见附件1、2)。
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报告,市市场监管局已移交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执法部门,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反馈处理结果.
特此公告。
附件:
1.安康市2022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
2.安康市2022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