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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了解:食品广告专项整治“清朗行动”

作者:王瑞岚 更新时间:2023-05-26 08:26

工作目标:

牵头组织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整治食品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违法违规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强化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传统节假日的广告导向监管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现实问题,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捍卫公平竞争广告市场秩序

整治重点:

1.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发布广告的行为。

2.利用党和国家重大事项的名义或者敏感人物、敏感事件进行商业炒作宣传。

3.发布诱导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拜金攀比、恶意炒作等以及其他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

4.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未经行政部门进行广告审查审批以及不按审批内容进行广告发布的行为。

5.利用各种媒介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以及进行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发布行为。利用广告代言人的名义或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宣传的违法广告行为。

6.以介绍健康科普、养生知识、人物专访、新闻报道、资讯服务专题(栏)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7.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为食品类相关商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功效做断言或保证性承诺的违法广告行为。

8.在食品广告中对商品的产地、规格、等级、含量、制作成分等或者服务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9.宣传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等违法广告行为。

10.依法严厉查处广告低俗庸俗媚俗,含有贬低损害妇女人格及色情、性暗示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宣传内容。

11.依法严厉查处与倡导的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理念相违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

12.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动员部署,督导企业开展自查,核查梳理相关食品类产品在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媒体发布的宣传信息、广告情况,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二、清理整治。开展联动执法,强化对辖区重点媒体、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违法广告、不良信息的联合监管工作。做好对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的会商研判、联合惩治,从严从快查处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

三、规范提升。采取联合督查、重点抽查、现场检查、座谈研讨等方式,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市场经营主体加强行业自律,合规经营。督促市场经营主体健全完善广告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好广告审查制度,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围绕食品领域新型网络直播营销和消费热点的社区团购等电子商务新业态所带来的食品健康安全问题,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管理和信息交换机制。对涉及行业性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普遍性、多发性问题的,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整治。

二、完善监管措施。完善涉食品领域的案件移送、双向咨询、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等方面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开展失信惩戒。

三、推进数据监管。依托省级食品质量控制体系和食品技术管理规范、广告监测大数据平台的数字智慧监管。扩充食品类广告监测敏感词词库,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研究,及时预判、防范和化解风险。做好广告监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措施和行政调查、行政处罚等刚性措施,标本兼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健全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和行业标准;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引导督促头部企业率先垂范;发挥消协力量,实施公益诉讼治理。加大普法培训,开展公益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及时回应问题,加强正面引导,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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