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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政办科更新时间:2023-04-22 10:50
文件名称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scjdglj/2023-0484 公开目录: 单位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办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市监发〔2023〕22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4-22 10:50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要求,扎实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有效开展,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中、省经济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激发主体活力,切实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为在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贡献市监力量。

二、工作目标

(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全面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环境,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效率。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实现市场主体持续增长。

(二)提高市场监管效能。促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高效运行。强化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进一步畅通审管联动渠道。

(三)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助力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具有安康特色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构建更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

1.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大“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力度,实现“减证便民”。(登记注册指导科牵头负责)

2.优化外资企业开办流程。推行外资企业开办规范化标准化,推进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网上办。(登记注册指导科牵头负责)

3.落实外资企业注销便利化。积极推行简易注销,通过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间、增便利,不断优化外资注销流程,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最大限度优化外资市场准入准营环境。(登记注册指导科牵头负责)

(二)构建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4.形成全链条企业信用监管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信息公示、失信惩戒、“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探索建立守信激励、标签化管理、“一业一查”等工作机制。(信用监管科牵头负责)

5.强化信用监管。加快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据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和信用信息共享。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践行“无事不扰”理念,探索推进“通用型+专业型”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模式,按照信用风险四个类别对企业进行分类,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新格局。(信用监管科牵头负责)

6.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收费监管工作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价监科牵头负责)

7.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其实施细则,清理和修订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相关规定。(价监科牵头负责)

8.配合省局开展反垄断执法。按照省局工作要求,聚焦公用事业、医药、建材、汽车、日用消费品等重点领域,发现违法线索,及时上报省局,并按照省局委托开展调查。(价监科牵头负责)

9.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不触碰安全底线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原则,为各类市场主体留足发展空间,探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模式。(执法监督科、信用监管科牵头,市局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优化企业信用修复。细化完善信用修复措施,优化信用修复流程,提供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复方式, 着力打造宽松有度的信用监管机制,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信用监管科牵头负责))

11.加强互联网平台常态化监管。创新网络交易监管方式,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网监科牵头负责)

1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晰监管执法边界,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集中整治“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对涉企案件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活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执法监督科、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引导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提升专利创造质量。加强专利代理行业监管,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和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建立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快速处置联动机制。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商标行为,严厉打击恶意注册商标行为。强化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科、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件开展督查督办。(执法支队牵头负责)

(三)构建更加稳定的市场发展环境

15.深入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协调组织专家团队,深入生产许可证获证、小微、产业链、集聚区、新业态等五类企业,普及质量技术知识,帮助企业健全质量管控制度, 严格内部质量管理,解决制约企业生存发展质量短板,推动产品质量技术帮扶与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现场检查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无缝衔接,持续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质量监管科牵头负责)

16.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在高新区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试点建设,推动重点园区“一站式” 服务覆盖。(质量监管科牵头负责)

17.主动帮扶食品企业。结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主动对接食品企业在产业发展、产品销售方面的迫切需求和困难,制定帮扶措施。(食品协调科牵头,食品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合作, 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登记注册指导科负责)

19.落实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探索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场所、用工、融资、社保等方面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稳定个体工商户发展预期。(登记指导科牵头负责)

(四)构建更加便捷的市场政务环境

20.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快推动企业开办、企业简易注销、食品经营企业准营等“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登记注册指导科牵头负责)

21.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指导全市登记机关推开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登记注册指导科牵头负责)

22.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由检验检测机构自行修改资质认定系统人员信息,不需再到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计量和认证监管科牵头负责)

(五)构建更加亲清的政商环境

23.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系统内有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或办案经验的干部走进企业宣讲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帮扶企业纾困解难。结合生动案例以案释法,增强企业守法经营、用法维权的意识。(执法监督科牵头负责,市局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深化企业包抓包联活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包抓包联重点企业、“五上”企业工作任务,与企业 “结对子”开展“监管政策共学、风险隐患共查、清正廉洁共促”活动。(党办牵头,市局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紧盯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普遍存在的、治而未绝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企业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登记注册指导科、督查室牵头,市局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6.积极落实行风建设问题排查整治年安排。组织对各业务条线行风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解决措施,督促问题有效整治。(党办、督查室牵头,市局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局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专班,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任务承担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登记注册指导科,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相关责任科室要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联络员,每月13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达到预期目标。(登记注册指导科牵头负责)

(二)加强督查考核。将营商环境突破年各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专班办公室要会同市局督查室、机关纪委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定期发布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重点跟踪督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督查室、机关纪委牵头负责)

(三)加强宣传推广。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市局年度宣传工作重点,通过各类媒体开展政策解读、案例效果、典型事迹等方面的宣传。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相关责任科室要及时提炼总结好的经验,打造具有特色的工作亮点和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重点宣传推广。(外宣办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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