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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政办科更新时间:2023-02-03 10:04
文件名称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scjdglj/2023-0548 公开目录: 单位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办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市监函〔2023〕44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2-03 10:04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春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夯实食品安全责任,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现就做好全市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意识

春季是校园食源性疾病的高发时段,各县(市、区)局要充分认识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持续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认真抓好“两个责任”工作落实,着力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提升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落实“两个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局要严格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其他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配备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配备率要达到100%。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培训考核,督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切实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制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彻底排查风险隐患,同时将自查记录完整上传至“陕食安”小程序“企业自查”模块。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学校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等规定要求,重点加强从业人员健康、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彻底查清食品仓库,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要抓住春季开学的有利时机,督促提醒包保干部到包保学校(托幼机构)按照责任清单、包保任务清单开展包保工作。

三、强化监督管理,防范安全事故

各县(市、区)局要结合辖区特点,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是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是否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食品原料来源是否正规、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加工过程及留样是否规范、餐用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不得向中小学和幼儿园提供的食品品种,包保干部是否到包保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包保工作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到位。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四、推动智慧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各县(市、区)局要大力推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并100%接入省局平台,市局将逐年提高“互联网+明厨亮灶”在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的权重。要全面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实际应用,充分发挥智慧巡查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提高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同时,要督促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HACCP或IS022000体系认证,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五、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应急处置

各县(市、区)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要抓住春季开学时机,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增强在校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

省局将于2月中旬开始,组织对全省春季开学期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市局也将适时对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予以通报。请汉滨、高新两局按照市局《关于开展中心城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月9日前将中心城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统计表报市局;请各县(市、区)局于3月8日前将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与统计表报市局。

联系人:李春晖,联系电话:0915-8951815

邮箱:32219634@qq.com

 

附件:2023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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