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年报及知识产权相关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gzbmsscjdglj/2023-0552 | 公开目录: | 单位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政办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监函〔2023〕49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0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2-10 10:10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年报及知识产权相关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年报及知识产权相关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的通知》(陕知函〔2023〕2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各单位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年度报告(2022年度)》(附件1)报表要求填写2022年12月31日前,已认定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的基础数据,以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地理标志行政保护、地理标志年度产值、地理标志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地理标志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政策宣贯与宣传培训等年度工作情况。
(二)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部门、各地理标志商标持有人按照《陕西省地理标志品牌发展情况调研表》(附件2)填写相关内容并统一汇总上报。
(三)各单位征集辖区内为规范地理标志相关产品生产地域、加工工艺、生产流程等环节需要制定省级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以及在提升和规范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促进等领域需要制定地方标准的标准立项申请,填写《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附件3),经过审核后推荐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
二、相关要求
(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年度报告(2022年度)》及《陕西省地理标志品牌发展情况调研表》按照报表中填报说明填写.
(二)申请标准立项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所涉及产品须为获得国家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关产品。相关材料填报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填报。
(三)各单位请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上述加盖公章后的PDF版和word版资料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科,便于统一汇总后上报省局。联系人及电话:郑玉洁;8951997,电子邮箱:akzscq@126.com
附件:
1.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年度报告(2022年度);
2.陕西省地理标志品牌发展情况调研表;
3.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