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监管政策共学、风险隐患共查、 清正廉洁共促”活动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gzbmsscjdglj/2023-0566 | 公开目录: | 单位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政办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监函〔2023〕79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2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2-28 15:07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监管政策共学、风险隐患共查、清正廉洁共促”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局印发的《监管政策共学、风险隐患共查、清正廉洁共促活动方案》要求,现就市局和全市系统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市场监管机关与企业市场主体开展“监管政策共学、风险隐患共查、清正廉洁共促”活动(简称“三共”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三个年”活动和清廉市监建设以及市场监管重点工作部署,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必须切实抓紧抓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
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监管、以廉洁树形象,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强化与市场主体联系沟通,全面宣讲政策、助力查找问题、强化服务帮扶、共筑廉洁防线,积极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政商关系,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企业党建工作引领作用,深入企业共同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习总书记关于大力支持各类企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凝聚共识,增强信心,在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健康发展、做大做强。
(二)突出需求导向。深入企业市场主体结对子交朋友了解实情,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发挥职能和协调优势着力帮助解决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升监管效能,深挖内需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三)强化创新推动。充分发挥各级市场监管机关、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以及所帮扶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实践载体,丰富内容形式,打造活动品牌,提升活动效果。
三、活动内容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与辖区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结对子”,围绕“监管政策共学、风险隐患共查、清正廉洁共促”积极开展活动,共同塑造良好的亲清政商关系,共同营造浓厚的清正廉洁工作氛围,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一)监管政策共学方面: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知法守法意识,共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等;学习省、市委经济工作会、“三个年”活动等相关会议精神;学习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保护、惠企纾困解难、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发展、政务服务、执法监管、法治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措施;学习市场监管工作有关政策法规、责任落实、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集中治理安排要求等。
(二)风险隐患共查方面: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聚焦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全环节、全链条质量管控,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共同排查市场主体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合法合规风险隐患等,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理,助力提升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和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三)清正廉洁共促方面:坚持廉洁自律,强化纪律约束,聚焦打造清廉市监、清廉企业,学习宣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坚决贯彻党风廉政有关规定和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十严禁”以及市局有关规定,强化工作流程、执法程序、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主动接受市场主体和社会监督,维护市场监管良好形象。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廉洁经营,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依靠产品质量和创新服务赢得市场,塑造亲清政商关系,共促清正廉洁。
四、活动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3月10日前)。制定活动方案、意见,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局和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三共”活动名单和工作联络员。市局各科室分别与1家、局属各单位分别与4家市场主体“结对子”开展活动。各县(市、区)局根据实际确定与辖区市场主体“结对子”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家,高新区局和恒口示范区区局不少于3家。要建立“三共”活动档案(附表1),并于3月10日前向市局上报活动联络员和“三共”活动名单(附表2)。
(二)开展活动阶段(2023年3月11日-11月15日)。各单位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主动加强与共建对子的协调沟通,采取走访、调研、座谈和开展党团活动等形式,围绕“三共”活动内容,学习宣传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排查风险隐患,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监管服务对象的问题困难,摸清情况、摸准问题、摸透原因,建立问题台账,立足职能职责,完善问题收集、快速解决、全程跟踪、及时反馈、对账销号闭环工作机制。主动征求市场主体对市场监管工作及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对反映公正廉洁执法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做好情况反馈。通过面对面交流、点对点帮扶,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三共”活动共建单位每季度开展活动不少于 1 次。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16日-12月15日)。全面总结全系统“三共”活动开展情况,对“三共”活动中各单位涌现出来的创新举措、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推广,进一步强化、优化、固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理念、服务措施和活动效果。对活动中发现的影响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认真梳理,研究探索破解之策,通过建立完善“企业出题、政府解题”服务模式机制,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持续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谋划。市局成立“三共”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罗云忠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惠兰任责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市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局作风办,罗毅任办公室主任,程晓峰、鲁晓安、尹行东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由市局登记注册指导科会同市局非公党建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和信息化科,提出市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结对企业市场主体名单,围绕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统筹谋划、科学确定“三共”活动对象,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全涉及,坚决防止“嫌贫爱富”、“挑肥拣瘦”。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做好督导检查。市局各党组成员按照分管科室、单位牵头做好督导、协调工作。
二是加强检查指导,强化活动效果。市局活动办公室和各县(市、区)局要加强对“三共”活动的检查指导,强化“亩均论英雄”思维,把“政策宣讲率、隐患排查率、问题解决率、企业满意率”作为衡量“三共”活动效果的主要指标,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重点在活动效果上下功夫,确保活动有声势、措施实、见成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活动中新做法、新成效、新经验、加强信息报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纪律规矩。各单位要树牢宗旨意识和务实作风,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攻坚克难,坚决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要自觉践行“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严守廉政纪律和“十严禁”,做到帮忙不添乱,不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不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以过硬作风、过硬能力和过硬素养,展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规范、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请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局属单位于2023年12月11日18时前将开展“三共”活动的总结报送市局作风办公室。
联系电话:3212989 邮箱:zfjs123156@163.com
附件:
1.“监管政策共学、风险隐患共查、清正廉洁共促”活动档案;
2.“监管政策共学、风险隐患共查、清正廉洁共促”活动名单。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