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年报宣传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gzbmsscjdglj/2023-0572 | 公开目录: | 单位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政办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监函〔2023〕132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4-05 15:57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年报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提升年报数据质量和公示率,引导和提升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现就做好年报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提高站位
年报公示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部门获得行业监管数据的重要途径。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公示即监管”的理念,强化“大局意识、监管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紧盯目标任务,抓住关键节点,强化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多渠道、多形式向市场主体宣传年报流程和更新内容,优化对市场主体年报的服务指导,推进年报公示率稳步提升,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重点、找准抓手
以个体工商户年报改革、完善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年报、做好大型企业信息公示和同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等重点任务目标为抓手,依托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年报不同特点,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差别化开展年报宣传。在做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政策宣传解读的同时,强化年报操作流程、新增内容、常见问题、未报送年报的不良后果、危害及年报报送、补报以及信用修复均不收取任务费用等规定的宣传,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
三、拓宽渠道、精准施策
一是在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等媒介发布告知书、年报须知、操作指南等。二是通过广播电台、出租车顶灯箱、微信公众号,抖音、手机短信、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载体,发布年报提醒、年报宣传动画视频等内容,营造浓厚的年报宣传氛围,有针对性地实施精准提醒提示,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履行年报公示义务。三是结合世界计量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综治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发放年报宣传海报、信息填报操作指南等宣传材料,开展年报公示现场宣传。四是利用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检查,重要时点专项行动,文明创建和服务窗口群众办事时机,点对点服务,面对面指导,切实提升年报数据质量。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信息,确保实现100%年报目标。
四、压实责任、推进实效
要明确责任分工,夯实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总结工作经验,创新思路和方法。加强年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与人社、商务、统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多措并举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各项工作,确保年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总局在全系统开展“2022年度企业年报宣传优秀作品征集展示活动”,请各地市按照申报类别分别排序,于2023年4月12日前将作品目录和申报表报市局信用监管和信息化科。(联系人:赵勤,联系方式:8951822,邮箱:akxyjgk@163.com)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年报宣传优秀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2.各县(市、区)2022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