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gzbmsscjdglj/2023-0579 | 公开目录: | 单位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政办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监函〔2023〕171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1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4-18 16:42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抽查情况的通报》(陕市监发〔2023〕165号),我市公开标准企业1367家,较上季度增长1.03%,排名全省第11位;公开标准1863件,较上季度增长3.27%,排名全省第10位;抽查企业16家,未发现问题企业占比87.5%,排名全省第8位。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标准化工作质量和水平,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我市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工作争先进位,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争创“双一流”。根据省局通报情况,今年一季度我市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工作处于全省后列。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意识不强;二是企业标准化水平不强,企业标准质量不高;三是市场监管人员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为此,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今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提出的“勇争全省一流、勇创全国一流”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指导和监督辖区企业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法定义务,切实解决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服务监管,扩大公开范围。目前我市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公示率仅为41.76%(附件1)。镇坪、宁陕、岚皋、白河等四个县区进展较快,公示率超过50%,其中镇坪达到97.33%,汉阴、高新、紫阳、平利、汉滨、恒口进展较慢,公示率不到30%,其中恒口仅为0.51%。请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19〕1104号)要求,坚持比学赶帮超,加大标准化工作服务和监管力度,组织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培训和学习,帮助指导企业解决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意识,不断扩大企业自我申明公开标准的覆盖面。
三、积极整改问题,提升标准质量。2023年一季度省局抽查通报了我市问题企业6家(附件2)。请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新标准,提升标准质量;对处于停产停业状态的企业,督促企业自行废止公开的企业标准。4月28日前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局标准化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市局标准化科邮箱aksjbzh@163.com。
联系人:刘艺文 电话:0915-8951873
附件:
1.安康市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进度统计表;
2.发现问题及标准上传不规范企业名单。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