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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政办科更新时间:2023-05-10 09:25
文件名称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scjdglj/2023-0592 公开目录: 单位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办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市监函〔2023〕229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5-10 09:25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总局、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2号,以下简称《办法》),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促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发展,更好的服务数字经济发展,按照省局《关于印发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市监发〔2023〕231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局决定从2023年5月到12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以“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办法》,清理互联网广告乱象,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动各类互联网广告活动主体完善内部治理规则,构建权责明确、公平竞争、规范经营、有序发展的互联网广告市场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广告业沿着法治轨道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互联网广告对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广告监管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培训。市局拟举办《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专题培训,加大《办法》的学习宣传,各县(市、区)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宣传引导,把握学习培训时效性,认真组织实施《办法》的学习培训工作。注重学习培训普及面,着重加强对广告监管、执法稽查、法制等相关条线的培训,重点把握好《办法》相较于《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表述发生重大变化的内容和新增重点条款,提升准确理解、适用《办法》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学习培训综合性,结合学习《广告法》《行政处罚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准确理解《办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

(二)加强普法宣传。市局将组织开展普法“三进”(进媒体、进直播平台、经数字经济基地)等宣传活动,发放一批《办法》学习资料,充分利用市级主流媒体和市局“两微一端”等载体,加大《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告市场主体知法守法意识。各县(市、区)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普法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办法》,特别是结合营商环境突破年和作风能力提升年要求,强化服务意识,采取集中约谈、上门宣讲、以案说法、印发资料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广告企业、广告从业人员、电商公司和网络主播(当地网红)的宣传,做好《办法》解读和典型案例发布,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办法》社会知晓率,为贯彻落实《办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加强调查研究。市局适时组织开展调研,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局结合实际通过多种形式,于5月至9月集中开展走访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个别访谈、联合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加大调研力度,重点围绕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课题研究,探索解决方案,提高《办法》落实质量,力争在10月底前形成一批调研成果。要加强企业自查,及时督促推进主要相关互联网企业认真做好对照《办法》进行自查整改、及时完善制度、依法依规经营等工作,并分别在6月10日、12月1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局广告科。

(四)明确治理重点。市局将持续巩固医美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开展食品广告领域专项整治“清朗行动”,配合网信部门开展未成年人网络游戏专项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局要突出重点,抓好集中治理:在重点方向上,要认真贯彻落实“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敏锐性,依法从严查处涉及导向性问题的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在重点场所上,要重点加大对“软文”广告、直播营销中的广告行为、明星广告代言活动、弹出广告等广告活动的监管执法力度;在重点领域上,紧扣医疗、医疗美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金融理财、教育培训、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等重点民生领域,加大对相关互联网广告乱象清理整治力度,切实把“三个年”活动成效体现在监管实效上,切实推进全市互联网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和重点任务,市局组织广告行业积极参加全省第二届广告行业设计制作大赛,组织开展公益广告振兴行动,促进广告产业园区建设,积极落实广告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减轻处罚两个清单。各县(市、区)局要坚持监管和服务相结合,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建设县(市、区)级特色广告产业园试点,引导园区与地方支柱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互联网广告活动主体的行政指导和政策服务,结合不同互联网广告业态,指导完善内部广告审查机制。针对主要互联网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帮助企业解决在落实《办法》新规、完善工作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规范开展互联网广告活动,努力营造高效、公平、透明的广告市场营商环境。

(六)巩固治理成效。市局拟建立完善互联网广告监管与执法有效衔接机制,通过互联网广告案例评选、调研报告讲评等方式,总结全市广告案件查办工作中的有益经验,交流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全市广告监管事业整体提升、全面发展。各县(市、区)局要因地制宜,鼓励和支持监管执法人员通过查办典型案件、撰写研究文章等方式,不断提高工作本领,力争发现、培养一批优秀广告监管执法人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因地制宜,努力推动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建设,将贯彻实施《办法》和“三个年”活动、清廉市监建设及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攻坚行动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强化执法办案,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增强监管合力。注重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与宣传、网信、广电文旅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开展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防止“一罚了之”。加强跨地域协同,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广告主所在地、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交流、线索移交、证据移送、办案衔接、协调配合机制,确保对违法广告主体全链条查处。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鼓励对互联网广告领域的社会监督。

(三)加强督导,有序开展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统筹做好加强学习宣传、组织查办案件、完善长效机制、开展行业指导、助力行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充分考虑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链条长、跨地域、证据易灭失等特点,加强重点线索查办和典型案件攻坚,对于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市局视情况直接组织查办。市局将于《办法》施行后择机开展跟踪式调研,督促指导地方查漏补缺,切实做好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工作。

请各县(市、区)局于5月10日、7月10日、9月10日、11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件及工作情况统计表,12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在贯彻落实《办法》过程中,遇有重大复杂问题或者查办重大案件的,请及时报告市局广告科。    

联系人:王瑞岚,答福兰,电话:8951831,8951833,邮箱:aksjggj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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