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陕西好商标”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gzbmsscjdglj/2023-0605 | 公开目录: | 单位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政办科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市监函〔2023〕273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0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6-06 10:49 |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陕西好商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重要指示,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及《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康市贯彻落实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大力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引导企业运用品牌效应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商标品牌影响力,助力陕西商标品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由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指导,陕西省品牌建设促进中心主办,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陕西省商标协会协办的2023年“陕西好商标”评价工作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开展,现就有关申报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自愿申报不收费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申报范围
安康市行政区域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并使用的注册商标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商标须经注册并连续使用三年以上,商标权属无争议,在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可靠、安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额、利润、税金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我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四)商标注册人和使用人已建立商标使用和管理制度,且运行良好;
(五)商标注册人和使用人近3年无严重违法行为,且企业信用信息体系无不良记录。
非营利性质的商标注册人申请“陕西好商标”,不适用前款第(三)项规定。
四、评价程序
1.组织实施
陕西好商标评价工作管理办公室承担“陕西好商标”申报、受理审查等日常工作。陕西好商标评审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的指导和技术评审。
2.申报时间
从2023年5月18日-2023年9月30日。
3.初审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推荐企业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统一市局知识产权科,过期不予受理。
4.评审
由陕西好商标评审工作专家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信用核查、资料审查、综合评审后,拟定2023年“陕西好商标”入围名单。
5.公示
对2023年“陕西好商标”入围名单进行公示。
6.确定
2023年“陕西好商标”名单并予以公告。
五、联系方式
省局联系人:王 蓓 029-82476761 15353547082
市局联系人:代绍炬 0915-8951996
邮箱:akzscq@126.com
附件:2023年“陕西好商标”申报表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安市监函〔2023〕273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陕西好商标”的通知.pdf